新能源汽车三包法退车条件-新能源汽车三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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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新“汽车三包”有法可依
  2. 新能源电动汽车三包规定

要求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有效期不得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包修期不得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三包有效期和包修期自销售者开具购车之日起计算;开具购车日期与交付家用汽车产品日期不一致的,自交付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新能源汽车三包法退车条件-新能源汽车三包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新“汽车三包”有法可依

根据国家质检局发布的《家用汽车产品维修、更换和退货责任规定》第20条:自卖方开具购买之日起60天内或3000公里内(以先到者为准)如果国内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制动系统、车身裂纹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卖方应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卖方应负责更换或退货:1、安全性能问题: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已经修复累计2次严重安全性能故障尚未消除或者发生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2、发动机问题:如果发动机和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不能正常使用或者发动机和变速器同一主要部件因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不能正常使用发动机和变速器及其主要部件的更换次数不得重复计算;3、车身部件问题: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轴和车身的相同主要部件因质量问题更换两次后不能正常使用。

新能源电动汽车三包规定

新“汽车三包”有法可依

汽车三包规定,指的是《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它是我国汽车产品质量担保制度的主要表现形式,是消费者保***律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制度。

2013年10月1日,汽车三包规定正式实施。2019年3月1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发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这也是汽车三包规定实施6年来首次迎来修订。

2019年5月24日,中国消费者报社联合慧科讯业在京发布《消费者满意度与汽车企业社会责任年度报告(2019版)》。发布会上,针对业界关心的新能源车三包问题,邱丽君表示,在此次修订稿里已经“有所体现”。

“事实上,2013年出台汽车三包规定的时候,新能源汽车还没有在市场上得到广泛应用,因而汽车三包规定里对这方面没有做详细的表述。”邱丽君表示,“这次修订,把关于新能源汽车一些三包的条款进行了详细的描述和细化。希望通过制度完善,为汽车行业和汽车市场的健康发展带来共赢局面。”

质量问题频发汽车三包完善“新能源”选项

新能源汽车在我国汽车市场持续升温。2018年,我国新能源汽车总销量125.6万辆,同比增长61.7%。其中,新能源乘用车销售105.3万辆,同比增长82%;

根据公安部公布的机动车保有量数据,截至2018年年底,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261万辆,全年增加107万辆,纯电动汽车保有量211万辆,占新能源汽车总量的81.06%。

随着新能源汽车销量的持续上扬和保有量的增加,新能源车的质量问题凸显。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数据,2018年国内新能源汽车召回数量达13.8万辆,涉及7家厂商,召回率较高。

有业内人士表示,与发展了100多年的燃油车相比,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时间短、发展速度快,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的问题。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副主任王琰透露,当年三包规定起草的时候,并没有把电动汽车的动力蓄电池行驶电驱动电机和电控系统单独纳入退换车的条款中,因此,这也是这次修订的重点内容。

“汽车三包规定中针对传统能源汽车的发动机、变速器及其主要零部件,有具体的换、退车条款,但并没有将新能源汽车,特别像电动汽车的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系统等重要部件纳入对应的换、退车条款中。”王琰表示。

2019年3月1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发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该意见稿进一步完善了电动汽车主要零部件的三包政策。

具体来看,意见稿将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作为与发动机、变速器并列的家用汽车主要系统,纳入免费更换总成的规定范围;将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与其主要零件反复发生的质量问题纳入退换车条款;要求生产者将动力蓄电池放电容量衰减限值和对应的测试方法明示在三包凭证上;在退换车条款中补充了家用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起火的故障。

有业内人士表示,此次修订将有助于汽车“三包”规定与时俱进,增强消费者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消费信心。

投诉解决率不降反增,消费者权益保护“仍在路上”

“西安奔驰女车主***”掀起轩然***后,社会各界对汽车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的诚信缺失和金融服务费暗藏猫儿腻提出了不少质疑。舆论步步关注的背后,折射出的是消费者的***困境。

全国消协组织投诉与咨询信息系统的数据显示,2016年~2018年汽车产品(含零部件)每年的投诉从2016年的1.5万件上升至2018年的1.9万件左右,投诉量逐年增加。而投诉解决率则从2016年的73.84%下降到2018年的67.8%,呈现逐年下降趋势。

有分析认为,尽管中国汽车市场产销已经连续10年蝉联全球冠军,但对于汽车消费者权利的保障,无疑仍“任重道远”。

在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张德志看来,汽车消费投诉主要集中在五大领域。一是经营者巧立名目,消费者辨识难;二是经营者不提供凭证,消费者取证难;三是产品质量出现***,消费者鉴定难;四是经营者推诿扯皮,消费者协商难;五是***涉及问题复杂,消费者投诉解决难。

王琰透露,除了对电动汽车三包规定的修订外,本次修订还将重点关注三包补偿系数的调整、三包日期的计算等问题,并拟建立“三包责任争议第三方处理机制”等,加大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

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针对当前消费者退换车支付使用补偿费用偏高的问题,将使用补偿系数n从现行《汽车三包规定》中的0.5%至0.8%,调整到上线不超过0.7%、下线不封底。

同时,此次修订增加了推动建立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争议第三方处理机制的规定。“拟借鉴美国等汽车大国的做法,推动构建汽车三包争议第三方处理机制。”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消息,除了加快修订汽车“三包”规定外,下一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汽车销售行业开展,切实破除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潜规则,坚决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开展消费投诉公示,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更好地规范汽车行业发展,推动汽车消费升级扩容,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新能源电动汽车三包规定:

一、进一步加强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

二、适应产业发展和消费升级的需要,扩大家用汽车三包范围。

三、针对家用汽车三包的发展变化,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家用汽车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更换、退货要求的,由销售者凭三包凭证和购车为消费者更换、退货。

电动车辆的非电气零件:

1.车架和车把如有脱焊、破损,应在一年内更换(因外力撞击造成的人为损坏不享受“三包”)。

2.前叉减震,弹簧断了出来,保修期半年。如因人为或外力扭曲变形,则不予保修。

3.如果轮圈接口无故开裂、断裂、变形(人为除外),保修半年。

4.电镀件:车把、曲柄轮盘、轴皮、衣架、汽车锑等。如果发现(查成交价|参配|优惠政策)涂层起泡或大面积脱落,应在半年内更换。

5.如果发现前桥和中桥的飞轮(包括齿轮、碗和轴杆)损坏或断裂,应在半年内更换。

6.刹车的内刹车皮坏了,半年内要更换。

7.如果自购车之日起15天内发现内胎有沙眼、漏气,可以更换(自修不予更换);如果在三个月内发现轮胎有开裂等质量原因,应予以更换。

8.如果三个月内油漆大面积脱落,更换。因人为损坏、刮擦、划伤导致油漆脱落的,不予“三包”。

9.鞍座是质量问题,保修半年。

电动汽车零件:

1.电机:如遇齿轮断裂、轴承断裂、外壳开裂、烧毁(人为因素除外)等故障,有刷电机保修两年,无刷电机保修三年。

2.电池:正常情况下,如果正确使用的电池漏液,塑料外壳开裂,经检验容量低于额定容量的60%,保修期为12个月。

3.控制器:一年内出现性能故障,保修,私自打开内部的不保修。

4.充电器:外观无外力造成的裂纹;未经允许不在里面玩,不撕不缝不贴标签;附送完整线路,短路、断路等影响使用的质量问题将保修一年。

5.仪器应保证在一年内不会出现性能故障。

6.调速手柄:如外观无损坏,出口无破损,无自行拆卸,失去正常调速功能或模式转换功能,视为质量问题,一年内保修。

7.功能开关:外观无破损,出线部分无破损,任何功能(喇叭、大灯、转向)缺失,视为质量问题,一年内保修。

8.断电刹把:外观无损伤,出口无断裂,无断电功能。视为质量问题,一年内保修。

9.(注:所有刹把断裂和轴边断裂都是人为或外力撞击、跌落、断裂等。非质量原因不予保修)。

10、电源锁故障,接触不良保修半年。

11、喇叭不响保修三个月。

12.锂离子电池和镍氢电池:不能充放电,续航里程(查成交价|参配|优惠政策)短。它们保修一年。

法律依据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第一条 为了明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统称三包)责任,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等法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适用本规定。

第五条 家用汽车产品消费者、经营者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或者承担责任,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家用汽车产品经营者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消费者提出的符合本规定的三包要求。

标签: #三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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