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第八条?单位和个人需要取得本市中小客车指标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向指标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第九条?单位和个人申请指标应当在指标管理机构指定网站提出申请。需要到场签认或者提供书面资料的,以及不具备上网条件或者上网能力的,申请人应当通过电话预约到指定的服务窗口办理相关业务。指标管理机构因故需对申请方式进行调整的,应当提前3日向社会公布。
扩展资料:
《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第十六条?个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增量指标:
(一)住所地在本市;
(二)持有有效明和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三)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中小客车,或者名下本市中小客车在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均登记为“注销”或“被盗抢”状态;
(四)名下没有持有有效的本市中小客车指标;
(五)不具备更新指标申领资格;
(六)2年内没有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
住所地在本市的情形包括:
(一)本市户籍人员;
(二)驻穗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
(三)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在本市已申报有效居住登记,近3年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累计满24个月,且上一个月有本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记录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四)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在本市已申报有效居住登记,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本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累计缴费达到规定年限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五)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工作并已申报有效居住登记,按规定不需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工作并已经市高层次人才工作管理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
(七)持本市有效人才绿卡的人员;
(九)持有效明,近2年内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并有近2年有效的临时住宿登记信息的港澳台居民、华侨;
(十)持有效明,在本市办理居留许可连续满2年,且近2年内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并有近2年有效的临时住宿登记信息的外国人。
广州增量调控系统——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
广州小汽车摇号
现在很多地方在购买车子之后,都是要摇号上牌照的,这是因为这些地方的交通非常的有压力,那么一般来说,如何办理车子上牌照摇号的业务呢?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太平洋汽车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摇号买车
摇号买车的方法是先报名预约排队,再统一参加摇号。电脑随机出10个号码,摇号者从中挑选一个号码。鉴于北京堵车严重的情况,北京市决定于2011年开始用摇号的方式限制购车。
二、如何办理广州市机动车辆上牌摇号
按照《广州市客车总量调控暂行管理办》广州实行汽车号牌摇号政策办理登记摇号须要同时符合三条件:
1、申请须户籍或持效居住证满三(含)且连续五(含)广州缴纳社保险所税。
2、名下没有广州登记的客车。
3、持效机车驾驶证。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对于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比如广州,上海北京之类的城市,如果自己购买的车子要上牌照的话,都必须要预约排号,到时候直接到车管所提出自己上牌照申请就可以了,如果您还有其他汽车问题的可以咨询太平洋汽车网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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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小客车摇号指标
广州小汽车摇号是:jtzl.gzjt.gov.cn
申请条件个人条件
申请人须居住在本地(当地户籍,或持有效居住证且连续2年以上(含)在广州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
名下没有在广州登记的中小客车、也没有车牌更新指标。
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两年内未曾参与摇号,获得指标后过期未使用(过期未用指标,接受2年禁止摇号竞价处罚)。
这是个人参与广州车牌摇号所需的四个条件,是缺一不可的。
广州小客车摇号指标指的是《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主要是针对广州市内的小客车上牌调控的政策,也就是在广州汽车上牌需要持有广州市的小客车增量指标后才能上牌。
2023广州摇号条件要求(个人摇号):
1、两年内没有逾期未使用的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
2、居住所地在本市。
3、持有有效明和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4、名下没有持有有效的本市中小客车指标。
5、不具备更新指标申领资格。
6、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中小客车,或者名下本市中小客车在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均登记为“注销”或“被盗抢”状态。
广州车牌摇号后的审核时间
申请广州车牌摇号审核时间是8个工作日内。广州市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人信息后8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和未通过审核的原因及时反馈指标管理机构。需要提请非市属单位配合审核的,非市属单位审核时间不计入前述审核期限。
指标管理机构于每月23日在指定网站向申请人公布资格审核结果。申请人对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程序向指标管理机构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提出复核申请的,视为无异议。经复核确认通过资格审核、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的,指标管理机构应当将其有效编码纳入下一期配置。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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