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汽***-买汽***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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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开发商买车库的契税如何交
  2. 地下车库属于人防工程,请问能买吗?
  3. 没买车位不允许开车进小区(没买车位不允许开车进小区怎么办)
  4. 听说同时买住宅和车库,车库的契税按3%缴纳;单买车库按5%缴纳。是真的吗?请明白人指点。谢谢
  5. 车库无产权证怎么证明是自己的

***通常是有公摊面积的,对于***公摊面积的大小,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在购买***时,应该在买卖合同中写清***的公摊部分以及面积大小,还需要注意***是否可以办理产权,如果无法办理产权,那么开发商也无权进行出售,尽可能要规避自身的风险。

在购买***的时候,尽量不要选择停车入口或者停车出口的位置,因为这些地方车流量会比较大,如果操作失误很容易发生碰撞,此外也尽量不要选择拐角的***,因为拐角***的视线通常会不好,车子往来的过程中很容易发生碰撞的情况,在购买***的时候可以选择购买靠近电梯附近,或者灯光比较明亮的位置,这样的选择也可以规避一些不安全因素。此外,购买***的时候是不能通过公积金来购买的,所以需要有购买需求,一定要及时准备好资金。

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规定,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包括: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公共厕所、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水箱间、冷冻机房、消防通道、变(配)电室、煤气调压室、接收机房、空调机房、热水锅炉房、电梯工休息室、值班警卫室、物业管理用房等以及基本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面积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买汽车库-买汽车库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为住户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其中,地下室作为公用分摊的面积的前提是,该地下室是用来放置为整幢楼服务的设备的。

开发商买***的契税如何交

不能。房本上***的性质。 只有住宅才能落户口。商用建筑和其它非民用建筑是不能落户口的。

如《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在备受关注的住所证明方面,《细则》显示,落户所需的“本市合法住所证明”,包括本人或夫妻共同拥有房地产权的固定住所的合法产权证明;、用人单位或学校安排的供其居住的住所的分房证明、租赁证明;直系亲属拥有房地产权供其居住的本市房屋的合法产权证明;合法承租且依法办理了一年以上租赁备案手续的房屋租赁合同等。这意味着,没有自有房产者,可在租赁房子或者用人单位安排住房的所在地落户。

落户到上述合法住所的,属于集体户的,须提供集体户户口簿、引进单位或人力服务机构同意落户证明;属于家庭户的,须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户口簿及业主、户主同意搭户证明;属于租赁房屋家庭户的,须提供户口簿及业主、户主同意搭户证明。

1998年,《院批转公安部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明确提出,“在城市投资、兴办实业、购买商品房的公民及随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凡在城市有合法固定的住所、合法稳定的职业或者生活来源,已居住一定年限并符合当地有关规定的,可准予在该城市落户”。《通知》出台后各地均按照当地情况制定了投资、纳税、购买商品房达到一定金额可以取得当地常住户口的政策。

地下***属于人防工程,请问能买吗?

购买的***征契税。对于承受与房屋相关的附属设施(包括停车位、汽***、自行***、顶层阁楼以及储藏室,下同)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需要按照契税法律、法规的规定征收契税。***属于非普通住宅,应当按照总价的3%征收。

法律依据

《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第八条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第九条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没买车位不允许开车进小区(没买车位不允许开车进小区怎么办)

人防车位就是指人防工程里的车位,均为人防车位。人防车位不可买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第二条的规定:“人民防空是国防的组成部分。”

《物权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据此,居民小区修建的人防工程即使改建成***,产权也应归国家所有。小区人防工程产权归国家,即小区人防工程产权地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可分离。

扩展资料

人防车位不同于其它车位,有着其特殊性。因为人防车位所占的面积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又是属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根据有关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

此外,建设部相关条例已明确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因此,人防车位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该类车位也不可以购买产权。

地方领导留言板-违法出售小区人防车位,大面积严重侵害业主利益

百度百科-人防车位

听说同时买住宅和***,***的契税按3%缴纳;单买***按5%缴纳。是真的吗?请明白人指点。谢谢

“没买车位,不允许开车进小区!物业这么干,不就是变相逼迫我们去买车位吗?”近日,南京通宇林景兰园小区多名业主拨打扬子晚报/紫牛新闻热线96096反映,从11月13日开始,也就是开发商通知卖车位的第二天,小区物业便“铁将军把门”,将没买车位的业主连人带车堵在门外。不少业主想登记租用车位,也遭到断然拒绝,被告知车位只卖不租。

投诉:没买车位,物业不允许业主开车进小区

11月16日上午,记者和林景兰园小区业主林先生取得联系。林先生告诉记者,小区延期一年交付,交付时间是去年11月28日。由于是毛坯交付,目前很多房子都在装修,不少业主想赶在春节前搬进新房。11月13日,正好是星期天,一些业主趁着休息,开车回小区看装修进度,不想陆续被小区物业工作人员拦住。“没买车位,不允许开车进小区!”听到这个消息,被堵在门外的业主们气坏了,停下车和物业工作人员理论。不一会儿,随着大量车辆积压,小区门前的马路上,交通严重拥堵。

业主车辆被堵在小区门外

“小区有几百个车位空着,凭啥不给大家开车回家?”林先生说,很多业主和他一样现场提出了质疑,还有一部人表示可以按标准支付车位临停或者租赁的费用。可没想到的是,物业工作人员态度坚决,就不让没车位的业主开车回家。物业工作人员现场口头告知,小区空车位是开发商持有的产权车位,暂时只卖不租,开发商不给停,作为物业只能配合管理。无奈,业主们只好报警求助。后来民警到现场调解,效果也不佳。

“前一天才在业主群里通知卖车位,第二天就阻止业主开车回家,这不是营造车位紧张的气氛吗?”业主马先生告诉记者,当初来买房时,开发商介绍小区车位配比达到1.2,保障一户一个停车位不成问题。小区交付后实现人车分流,业主安全更有保障。可交付不到一年,开发商宁愿把大量停车位空着,也不给业主们停车,明显是变相逼迫大家高价买车位。周边几个小区车位售价在10万元左右,可林景兰园车位售价高达16万元,小一点的车位也要14万元。

调查:地下***空荡荡,停放的车辆寥寥无几

11月16日中午,记者来到林景兰园小区,小区门口暂时恢复了正常通行秩序。据林先生介绍,这两天警方和当地一直协调解决业主们的停车问题,开发商和物业暂且答应拿出20个地上车位给业主们临停,小区业主才得以开车回家,但车位有限,一旦临停车辆多了,大家还是无处停车。

给业主临停车辆的空地

记者在该小区里看到,小区地面上没有划停车线,目前供业主临停的是一块空地,空地面积不大,只能容下20辆小型汽车停放。地下***分为ABCD四个区域,立柱上刷着不同颜色,用来标识区别区域。当天地下***内空荡荡的,停放的车辆寥寥无几。林先生找出了小区竣工图告诉记者,小区分为小高层和低层联排两个区域,小高层区域还有部分商业用房。图纸上标明小区车位共有584个,地面车位71个,其余均为地下车位。

小区地下***空荡荡的

林先生说,他在竣工图纸上比对了一圈,只发现31个地面车位做了明显标注,其中小区内有20个停车位,也就是目前准许业主临停汽车的空地,小区外商业房门口有11个停车位,这些地面停车位还没有做任何标识。剩下的40个地面停车位不知所踪,咨询过物业,但是物业没有给出明确答复。还有这个小区人防设施配建不足,在2016年由浦口区人防办批准异地建设了,人防空间缩水,有没有人防车位也不得而知。“我们现在就想搞清楚小区有多少车位是依靠公共场地建设的,这部分应该归集体业主所有,我们先租用这些车位使用,至于买不买车位,还要看大家的经济能力。”林先生表示,为了方便回家停车,他多次找物业沟通,但是物业闪烁其词,不做正面答复。现在小区入住人数不多,差不多一百户,车位需求量也不算大,现有71公共车位完全能满足大家临停。

马先生表示,他为了停车位租赁一事也找过物业,得到的答复是:地下***车位均为产权车位,近期集中销售,后期将保留30个停车位作为租赁车位供没买车位的业主使用,不过数量有限,将视情况摇号决定。

物管办:已约谈开发商,协调解决业主停车问题

记者仔细查阅了林先生提供的竣工图,竣工图显示小高层区域、低层联排别墅区域、配套商业区域作为一个整体竣工验收的,加上社区用房、物业用房,地面总建筑面积88772.03平方米。地下包含汽***、非机动***、地下活动室、配电用房,其中地下汽车停车位513个。竣工图还显示,每户联排别墅门前都划了停车标识,但是屋外没有划停车线。

林先生提供的小区竣工图

记者在物业办公室门口墙面上看到,开发商张贴了销售车位的公告。公告显示,小区产权车位于11月4日领取了销许,11月11日正式销售。业主可以买产权车位,也可以办理租赁登记手续,不过11月11日起,小区地下***仅对购买产权车位和租赁车位的业主开放。租金可以按季度或者年度缴纳,每月租金加停放费共计350元。

公告显示车位可租可售

小区地面汽车停车位到底有多少,有没有人防车位,业主能不能暂先租赁这些车位?开发商张贴的公告明确可以租赁,为何物业不给登记租赁呢?记者就这些问题找到了小区物业,结果一问三不知。林景兰园小区暂时还没成立业委会,小区由前期物业南京林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记者到访时,该物业公司有两名工作人员在岗,他们表示,目前小区只有20个停车位可供小区业主临停车辆,业主要租用更多车位,要等开发商卖完车位再说。“我们不清楚小区停车位分布和权属,需要等我们负责人来解答,不过她开会去了,现在不方便电话联系,也不方便把她的电话给你。”现场物业工作人员回避了记者的部分问题,也拒绝联系物业公司负责人。

记者此后又联系了顶山街道物业办,物业办表示继续约谈开发商,尽可能协调解决业主停车问题。物业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物业和业主发生停车***后,11月14日下午,顶山街道派出所联合街道城管办及属地社区已约谈了建设单位及物业公司,经过协调,小区很快开放了20个临停车位。至于业主想弄清楚小区车位分布和权属,能否租赁更多车位,街道相关部门将持续关注,督促建设单位和物业公司做好服务。该负责人还表示,小区有40个地上车位在联排别墅区,是否能给所有业主租赁使用,建设单位和物业公司还未给出明确答复。

11月17日,记者再次电话该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值守工作人员以此前相同的理由“婉拒”记者访。同时记者又通过业主得到了物业负责人的微信,发出添加好友申请,可四天下来一直未被通过。

律师:公摊面积建设的地面停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记者在南京网上房地产网站看到,林景兰园小区确实在卖停车位,开盘时间为11月8日,入网可销售停车位455个。截至11月19日,停车位已经认购171个,累计成交0个。

地面停车位产权归谁?产权车位能否只卖不租?记者就这些问题咨询了中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_律师。

李_表示,对于建筑区划内规划的车位,虽然产权属于开发商,但民法典第276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如果开发商以“只卖不租”或“只租不卖”等各种名义拒绝提供停车服务,实际上变相限制了小区内业主通过出租等方式使用车位的权利,小区内业主有权请求***判令开发商将空置的车位向小区内业主进行出租或出售。

地面停车位多为依附小区公摊面积建设的,根据民法典第275条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因此,开发商无权以“只卖不租”或“只租不卖”等方式对非规划内车位进行处分、获利。但是这个里面有一个问题需要区别对待,现在很多小区存在分期开盘销售的情况,要看这个小区是统一规划的,还是分期单独规划的。统一规划的,整个小区分摊了公共面积,所有地面公摊面积建设的车位归集体业主所有。单独规划的,可能只在这个单独规划区域内进行了面积公摊,那小区别的区域的业主就不享有此处停车位的共有使用权。

对于人防车位,由于产权归国家所有,开发商不可出售,仅可出租,且租期最长不超过20年。

来源|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曹卢杰

***无产权证怎么证明是自己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屋附属设施有关契税政策的批复》(财税[2004]126号)中规定”对于承受与房屋相关的附属设施(包括停车位、汽***、自行***、顶层阁楼以及储藏室,下同)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按照契税法律、法规的规定征收契税 ”。

所以应该缴纳契税,具体缴纳标准参照“承受的房屋附属设施权属如为单独计价的,按照当地确定的适用税率征收契税;如与房屋统一计价的,适用与房屋相同的契税税率”。

所以你不管是指买住宅时一起买还是单独另买,都是按照全额税率征收,没有差别。

法律分析:不动产物权设立以登记为准,所以无产权证的***,可以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其产权,如果不动产登记机构没有登记的,当事人可以申请确权。***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和房屋建筑面积算在一起的,在附在《房屋所有权证》最后一页上契税完税凭证上载明***面积的;另一种是单独出售的,没有《房屋所有权证》的。前一种在购买房屋的时候,***随房屋同时转移所有权,当然能卖,那是毫无疑义的。第二种情况,如果是直接向开发商购买的,有《汽***买卖合同》和开发商出具的收款收据;如果是买的二手***,可以由出卖方开出收条,注明***的具***置,并且把当初开发商开给他的收款收据和《汽***买卖合同》一并交付,这样的买卖也是安全的。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八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第二百三十四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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